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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能活到今天不滅絕,這都是一個奇蹟!而這個奇蹟,就是從我們學會使用火開始的。因此,教會我們這項技能的普羅米修斯有多偉大就不言而喻了吧。對老外而言,普羅米修斯這個名字相當於啟蒙者、引導者,甚至有救世主的意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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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最開始是什麼樣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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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叫Chaos,翻譯成中文叫「混沌」,怎麼理解呢?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房間亂七八糟的毛線:各種顏色,各種質地,互相纏繞在一起。在大部分的神話故事中,世界剛開始就是這麼個熊樣。但是從這裡開始,各個民族的劇情出現了分歧。在《聖經》裡,出現了上帝耶和華,他耐心地把這些毛線整理出來,分門別類,然後團成一個個球,還給這些球取名字,有的叫天,有的叫地,有的叫水……整理毛線這種活兒,想想也不是一般人幹得了的,所以你知道上帝有多偉大了吧!中國神話裡也有類似「團毛線」的角色──盤古。然而,唯獨在希臘神話的劇情裡,卻把這「毛線男」的戲份刪了。這些希臘「毛線球」忽然開始自己團自己,而且還莫名其妙地生出了許多小毛線球。混沌生出了黑夜,黑夜生出了愛,愛又創造了光明,光明又愛上了白晝……古希臘人喜歡把一切東西擬人化。石頭是人,山是人,水是人,天空是人……反正所有你能想到的東西全ㄊㄇ是人變的;或者說,全都能變成人。當然,人也是人變的。聽起來是有點繞,但仔細想想,如果世間萬物都有七情六欲的話,那地震、海嘯這些自然現象,彷彿就容易理解了呢!在希臘人看來,雖然世間萬物都具備人的性格,但說到底還是些石頭、空氣和爛泥……所以用人類的價值觀來評判的話,他們大概都是些「臭不要臉的賤人」。比如「大地老母」蓋亞(Gaea,泰拉﹝Tar﹞),她和其他毛線球一樣可以「單性繁殖」,然後她生了個兒子叫烏拉諾斯(Uranus)。為什麼是兒子?必須是兒子!因為他之後必須完成和他老母蓋亞交配的使命。交配完還生出許多怪胎。其中有一個「百手怪」,長著一百隻手!但他的扮相和我們熟悉的「千手觀音」還不太一樣,因為他還有五十個腦袋……想想就怪嚇人的。烏拉諾斯對著這個怪胎兒子看了半天,怎麼看怎麼彆扭,差點得了「密集恐懼症」。終於,他一狠心,把這「怪獸」關了起來。然後一狠心,又去和他老母蓋亞交配了。接著,再次當爹的烏拉諾斯偷偷地在產房外瞄了一眼。嗯,這次的品種明顯比上次有進步,兩隻手,兩條腿,腦袋也只有一個……但是,當接生婆把嬰兒交到烏拉諾斯手裡時,他還是嚇了一跳,四肢、軀幹、腦袋都正常了……但只有一隻眼睛!而且,他還不是傳統意義上的「獨眼龍」,而是在腦門正中長著一顆巨大的眼珠!希臘人將這種造型稱為「車輪眼」(這個怪胎名叫「獨眼巨人」)。烏拉諾斯很失望,蓋亞很無奈。於是,他倆決定再狠一次心!「這次我們要用點兒力!」總結上兩次的經驗教訓,終於,這對活寶製造出了一批品管可以過關的產品──泰坦族(Titan)。其實泰坦族和我們長得差不多,唯一的不同就是大!比我們大很多很多!超級大輪船鐵達尼號(Titanic)這個名字就是根據泰坦族取的,所以泰坦族也叫巨人族。烏拉諾斯和蓋亞對自己的這件產品相當滿意,於是一口氣造了一打(十二個)。從此,世界便由泰坦十二神統治。希臘神話,就是這樣開始的!按你胃(Anyway),其實我並不打算按照故事的順序講下去。之所以介紹泰坦族的來歷,是因為我想聊一下這群傻大個兒裡最出名的一個──普羅米修斯(Prometheus)。這個名字,是不是聽著耳熟,但又想不起來在哪兒聽過?前兩年有個好萊塢電影就叫《普羅米修斯》,但說的不是希臘神話,而是太空船和外星人「啾啾啾」的故事。先說說他的來歷:普羅米修斯是十二泰坦神之一Lapetus的兒子(名字不用特地記住,因為就是個龍套),算是個正宗的「官二代」。然而對老外來說,普羅米修斯這個名字,已經到了探索、發現代言人的程度了。(類似於潘金蓮、陳世美,當然表達的含義完全不一樣)對於大多數人來說,第一次接觸普羅米修斯這個名字應該是在小時候的故事書上。講的是當時的天界已經不再是泰坦族的天下,天上的老大換成了宙斯。宙斯為了懲罰普羅米修斯,將他綁在懸崖上,派隻老鷹每天去啄食他的內臟,然而第二天內臟還會長出來,於是繼續被啄食。不記得這個故事不要緊,但千萬別說是因為時間太久遠而記不清,這樣容易暴露年齡。我去年讀到這篇故事的時候,最納悶的地方在於普羅米修斯的「內臟再生技術」!宙斯是有多恨普羅米修斯?以至於把他鎖住的同時還要賜予他自癒功能,以便他可以長久地受虐!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我想多了,泰坦神族本來就自備不死功能。別說內臟了,照理說就算把腦袋砍掉也能再長出來,比僵屍厲害多了,唯一能讓他們「掛掉」的方法就是他們自願放棄生命。但是!注意了!還有「但是」。即使你不想活了,還必須要得到一個人的批准才能死,那個人(神)就是宙斯。所以說,如果你在希臘吃「神」這碗飯,那就千萬別得罪宙斯!宙斯:「有種你試試?老子讓你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!」那麼宙斯和普羅米修斯到底有什麼仇、什麼怨?書裡說,是因為普羅米修斯把火種帶到了人間。我們先來瞭解一下神和人之間的關係。我曾經在一本書裡看到過一種說法:說希臘神為什麼要創造人類?完全是為了解悶,書中將這種關係比喻成了「城市中的動物園」。神厭倦了那些浮誇糜爛的生活,於是按照自己的樣子發明了新的物種──人,將他們圈起來觀賞、把玩。這還真的有點像動物園。人類雖然和神長得很像,但是卻要比神低級很多。我們既不能像神一樣長生不老,也沒有神的超能力。我寫這句話的時候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,因為拿人和神相比本身就很幼稚。倒不是因為對希臘眾神的敬畏什麼的,純粹是因為毫無可比性!其實仔細想想,我們和地球上任何一種動物相比,都毫無優勢可言。拚速度,地球上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都能秒殺我們;比力氣,大猩猩一個耳光就能把我們的腦袋拍飛;我們也沒有烏龜殼或刺蝟皮可以保護自己……如果把一個裸男直接丟到非洲大陸,他連基本的保護色都沒有。還想和神比?我們能活到今天不滅絕,這都是一個奇蹟!而這個奇蹟,就是從我們學會使用火開始的。因此,教會我們這項技能的普羅米修斯有多偉大就不言而喻了吧。所以對老外而言,普羅米修斯這個名字就相當於啟蒙者、引導者,甚至有救世主的意思。(本文摘自《不懂神話,就只能看裸體了啊》一書,原點出版)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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